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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学概论

课次目录

00导论01什么是民俗学02中外民俗学史略03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04研究视角与方法05物质生产民俗06物质生活民俗07社会组织民俗08岁时节日民俗09传统礼仪10民间文学11民间信仰
笔记/民俗学概论/第 03 课

民俗学概论笔记(03):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025-09-29 10:00:00

说明
本稿由 Obsidian 课堂笔记整理而来,课程:民俗学概论(北京师范大学)。
文中以 📝 笔记 标出者,为我的课堂随记与延伸思考;其余为授课提纲、概念辨析与书目线索。
整理时统一了标题层级、列表与高亮写法,并订正若干明显笔误;引文与年份请以教材、原典复核。


目录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学学科发展
  •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述要
    • (一)非遗理念兴起的背景与形成过程
    • (二)2003《公约》出台与解读
    • 非遗保护的两个基本理念
    •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
    •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五大领域
    • 4、非遗“保护”的定义与措施
    • 5、关于非遗的误用和滥用以及“不当用词”
  •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实践
    • (二)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做好基础性工作

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学学科发展

  • 非遗学承接了民俗研究的对象、方法、价值理念和学术成就。
  •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俗学研究对象的重合
  • 非遗起源于关注民俗创作,其主体类型均属民俗学研究范畴。
  • (二)民俗学理论与方法在非遗保护中的应用
  • 田野作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现、确认、建档等工作奠定了基础;民俗学的相关理论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研究提供了学术指引。
  • (三)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坚力量的民俗学家
  • 1、国内外民俗学家对非遗保护的推动
  • 2、国内外民俗学类NGO对非遗保护的助力
  • 四)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建设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体述要

(一)非遗理念兴起的背景与形成过程

  1.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产生背景及其去殖民化行动
  • 二战以后,对于战争的反思和文化保护项目·1954年,《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又称《海牙公约》)引入了“文化财产”
  1. 各国的文化遗产保护行动
  • “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1950年,日本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世界范围内第一个在国家政策制订中将文化遗产纳入基本大法。该法还为保护“重要无形文化财持有者”(即代表性传承人)建立了“人间国宝认证制度”。1964年,韩国也颁布《文化财保护法》。
  • 日本堪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发祥地。……日本的“文化财”概念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文化遗产。(巴莫曲布嫫:《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概念到实践》)

民间文化的版权保护

  • 1970年,保罗·西蒙**《老鹰之歌》**(El Condor Pasa,又译《飞驰的鹰》《飞逝的雄鹰》《雄鹰飞过》)风靡全球。
  • 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72《公约》)。该《公约》可能是当今文化遗产领域最普遍的法律文书,加强了对文化遗产作为物质遗产的认定,并将其范围限定在文物、建筑群和遗址等所有物质遗产的范围内。
  • 1973年,玻利维亚提案,提交给世界版权委员会。
  • 1989年,建议案《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民俗”的争论)
  • 1993年,在韩国的提议下,教科文组织执行局154次会议通过决议,建立“人类活财富”(Living Human Treasures)工作指南,1994年启动该项目的行动计划,专门针对“人”--对社会有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或“传承人”的保护而设立。
  • 2001年,宣布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19项代表作获得通过;同年10月,成员国通过《文化多样性世界宣言》。

(二)2003《公约》出台与解读

  • 2003年10月17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简称03《公约》)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大会第三十二届会议上通过,2006年4月20日正式生效。
  • 2004年8月28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中国成为第六个缔约国:截至目前,2003年公约共有180个缔约国。
  • 克罗地亚极简艺术家设计,意思是用一只手不间断地运动,代表手就是传递的,纵向是传承一代一代传的,横向是人际之间的传播。而这个手不间断的运动就体现了非遗的基本属性。
  • 图形也类似@,意为重在当下。一个三角到一个四方到一个圆形的保护罩,象征着现代性的遗产

📝 笔记
72公约,重视物遗;03公约,重视非遗

  1. 03《公约》的宗旨
  • 1、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 2、尊重有关社区、群体和个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 3、在地方、国家和国际一级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相互欣赏的重要性的意识;
  • 4、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助:
  • 对照,《公约》前言:
  • 承认各社区,尤其是原住民、各群体,有时是个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保护、延续和再创造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而为丰富文化多样性和人类的创造性做出贡献。
  • 承认全球化和社会转型进程在为各群体之间开展新的对话创造条件的同时,也与不容忍现象一样,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损坏、消失和破坏的严重威胁,在缺乏保护资源的情况下,这种威胁尤为严重。
  1.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与解析
  • 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
  • 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 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 解析:三个层次
  • 内部层次:1)非遗的保护主体;2)非遗的确立范畴(非物质与物质);
  • 中间层次:3)非遗的属性判定与评审依据;
  • 外部层次:4)价值判断并具有决定权。

非遗保护的两个基本理念

  • 第一,非遗的认定主体或者保护传承主体是复数的“人”
    • 取决于那些一代又一代将其传统、技能和习俗的知识传递给社区其他成员或其他社区的人
  • 第二,非遗保护的重点在于“过程”,而非结果。
    • 保护的重点在于时代传承或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涉及的过程,而非作为结果的“产物”。
    • 保护意味着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依然活跃在当今几代人的生活中,并让他们可以传承给未来的几代人。保护措施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力,即其不断的再创造和传承为目标。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

  • ——动态性或曰活态性
  • 既是传统的,也是当下的,并在同一时期是活形态的
  • ——包容性或曰共享性
  • 非遗不会引发特定的实践是否专属于某种文化的问题
  • ——代表性而非排他性
  • 非遗是在社区的基础上蓬勃发展,取决于那些将传统、技能和习俗的知识传授给社区内的其他人,并世代传承,或传授给其他社区的人群。
  • ——以社区为基础的集体认同性
  •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惟有倚靠那些创造、保持和传承非遗并将之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社区、群体和个人;没有社区的确认,无人可以为他们确定一项既有的文化表现形式或实践是他们的遗产。
  • 【社火,代表性,同一项目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类型】

📝 笔记
乡愁记忆点

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五大领域

  •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
  • 1、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 2、表演艺术;
  • 3、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
  • 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
  • 5、传统手工艺。
  • 需要注意:
  • 1)非遗在遗产化过程中被切分成项目,但并不以单一的表现形态存在。
  • 2)领域之间的边界都是流动的,且往往因社区而已;各领域之间常常是互涉的。
  • 3)领域的划分既有概括性,又有相对性。唯有从特殊性入手去把握普遍性。

4、非遗“保护”的定义与措施

  • “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
  • 为了使其领土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确认以便加以保护,各缔约国应根据自己的国情拟订一份或数份关于这类遗产的清单,并应定期加以更新。
  • 2008年11月,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三届常会期间,《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优秀保护实践名册》正式建立。
  • 至2022年底,已有来自140个国家的676项遗产项目或优秀保护实践入选上述名录、名册。
  • 【清单】

📝 笔记
名录

5、关于非遗的误用和滥用以及“不当用词”

  1. 误用和滥用
  • 突出非遗保护的主体化,避免过度历史化
  • 申报非遗成了光荣榜
  • 忽略了限定词“代表性”
  1. ==不当用词(说NO!!!)
  • 非遗文化,直接用“非遗”
  • 本真性(原真性),已废弃
  • 原生态,已废弃
  • 世界级,应该用“人类非遗”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国实践

###(一)构建组织架构,确立政策和制度保障

  • 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和完善非遗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名录体系、理论研究体系、人才培养体系、传播推广体系、传承体验设施体系、数字化保护体系和工作队伍体系建设等。
  1. 组织架构
    • 成立了非遗司,各地成立非遗保护机构和部门。
    • 2005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由文化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国家民委、财政部、建设部、旅游局、宗教局、文物局等九个部门组成。
    •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在九个部门联合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安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林业局、法制办等部门,建立了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
  2. 积极推进立法工作
  • 2011年《非遗法》实施;各级非遗保护条例出台
  1. 稳固持续的经费支持
  2. 整合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 中国非遗保护协会(2013)
  • 中国非遗保护联盟(2015)
  1. 广泛的传播
  • 设立“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被确定为“文化遗产日”(更名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
  • 组织举办各级各类文化活动。例如中国成都国际非遗节、中国非遗博览会、中国原生民歌节等。

(二)通过普查摸清家底,做好基础性工作

2005-2009年开展了全面系统、深入细致的全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各地共投入普查经费约8亿元,全国文化系统参与普查22万余人次,社会参与人员277万余人,召开普查座谈会7.1万余次,走访民间艺人115万余人次,收集珍贵实物和资料约29万件,普查文字记录量达996万字,录音记录23.4万小时,摄像记录18.3万小时,拍摄图片477.4万余张,汇编普查资料14.2万余册,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总量97万余项。目前,正在进行第二轮非遗普查,各地进度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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